本报讯(褚子强 周晓雪)日前,蕉城区城市管理局对宁德市厨道餐饮有限公司随意堆放垃圾的违法行为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金10000元,对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
今年6月7日,蕉城区城市管理局接到举报称,蕉城南路一餐饮公司员工存在将垃圾随意堆放在经营地址门前人行道旁的违法行为,并附有现场照片及视频。随后,区城市管理局前往案件地点进行调查取证。经过问询与调查核实,执法人员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清理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消除环境影响,并缴纳罚款。
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并清理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