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信部门、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62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含培育对象)条件要求,聚焦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快提升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服务能力,请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明确创建意愿的龙头骨干企业(机构、平台),特别是辖区内的工业设计基地、园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申报(或联合申报),开展研究院创建工作。
二、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应参照《管理办法》制订明确清晰的创建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研究院建设方案、组织架构、研究队伍、运营机制、业绩基础、建设目标、发展规划、经费来源、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收益预算以及市场化运营计划等,并提供可行性报告及已出具的审计报告(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等企业年报)等佐证材料。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工信部门、各有关协会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发动辖区内和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请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编码装订成册,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式一份)报我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科(香洲区兴华路111号416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62号》
2.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申报书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6日
(联系人:王楠楠,联系电话:0756-2119090)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62号》.pdf
2.附件2:广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申报书.doc
3.附件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