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档案馆关于开放档案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和《珠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本馆自通告之日起,向社会开放第二十、二十一批自形成之日起已满25年且符合开放条件的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此次开放的档案主要是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1993—1998年形成的符合开放规定的档案共20764件。
二、利用手续
1、中国公民和组织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等合法有效证件,均可到本馆查阅。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凭回乡证、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经本馆同意,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3、外国人和外国组织,按照《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经本馆同意,可利用已开放档案。
4、开放档案的复制、出具证明、咨询、公布、出版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查阅时间
1、除法定节假日外,市直机关正常上班时间均可查阅。
2、每周星期三12:00至14:00(法定节假日除外)是本馆党员志愿服务岗时间,照常提供查档咨询服务。
市档案馆查档电话:0756-2686000
珠海档案信息网:www.zhda.gov.cn
微信公众号:珠海档案
特此通告。
珠海市档案馆
2023年12月22日